关于评选校级十佳师德先进个人、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关于评选校级十佳师德先进个人、
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进步,决定在教师节对校级十佳师德先进个人和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㈠校级十佳师德先进个人:
1、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2、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社会责任感,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恪守学术道德,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严谨治学,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关爱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廉洁从教,淡泊名利,尊重家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收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㈡校级十佳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师德规范。2、能够正确理解和实施素质教育,有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面向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的每一个方面。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业成绩突出。
3、认真指导班级团队建设和活动,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娱、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
4、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5、所带班级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审定的办法组织评审。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
2、部门推荐。各部门依据评选条件,通过审核材料、述职测评、认真考核,在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各部门于2012年9月6日前将推荐人材料报学校办公室。
学校审定。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于2012年9月7日完成审定,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于2012年9月10日进行表彰。
三、名额分配:
|
高中部 |
初中部 |
小学部 |
行政、后勤 科技楼 |
十佳师德 先进个人 |
4 |
2 |
3 |
1 |
十佳优秀 班主任 |
4 |
2 |
4 |
0 |
四、工作要求:
1、在校在聘在岗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志均可参加评选,业绩特别突出的校级领导可以参评,但要严格控制人数。
2、学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标准做好推荐工作,要认真负责,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3、评选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在评选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4、推荐候选人必报的材料:① “校级先进推荐评审表”一份;②反映本人近五年来成果及证明材料一袋;③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 。
五、表彰奖励:
1、所有获奖人员由学校开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
2、所有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由学校组织宣传推介。
3、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今后推荐参加市局级及以上先进评比的重要根据。
徐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